公示公告

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菜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5-06-13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菜场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3258m2

地理位置: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温大线西侧,金氏祠堂东侧

地块中心坐标:E121.272471°,N28.422809°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用地和居住用地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规划要求,本项目地块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本次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符合甲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温岭绿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接了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菜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编制调查报告以期为有关部门掌握地块环境状况,合理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地块现状为空地和农田。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本项目调查地块历史上为农田、鸡窝、厨房和猪窝。历史上未进行规模化养殖等活动,无遗留固废堆存,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

地块四至范围:东至住宅,南至农田,西至农田,北至村内道路。地块周边情况:地块外东侧为住宅和前溪塑料厂;南侧为农田和滴塑厂闲置厂房;西侧为农田、祠堂和空地;北侧为住宅、空地和机械加工厂。

根据本地块历史上涉及的农作物种植和少量养殖猪、鸡活动及周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调查分析有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为了解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本地块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5年3月18日-3月21日。

采样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含对照点1个,检测项目包括pH值、铜、镍、铅、镉、汞、砷、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27项)、半挥发性有机物(11项)、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含对照点1个,检测项目包括pH、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镍、石油烃(C10-C40)、VOCs(27项)、SVOCs(11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 7 项(不含 pH值),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对检出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并与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可知,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值、色度、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氯离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根(以N计)、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锰、钠、铝、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色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根、氯离子、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硝酸根(以N计)、亚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锰、钠、铝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之内,浑浊度、肉眼可见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污染物浑浊度、肉眼可见物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均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本地块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或饮用水源补给使用,其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可基本忽略,故无需启动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