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5-08-11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综合楼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2428m2

地理位置: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部东北侧

地块中心坐标:E121.274267°,N28.428794°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

未来规划: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项目由来:根据《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规划要求,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综合楼地块规划为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1:本次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居住用地,符合甲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温岭绿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接了温岭市大溪镇南嵩岩村村庄规划(2022-2025年)综合楼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编制调查报告以期为有关部门掌握地块环境状况,合理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内现状为空地,堆放有尼龙袋、塑料管、木头、用于停放货车的帐篷和闲置集装箱。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本项目调查地块90年代为农田,90年代~2016年存在翻砂厂,2016年厂房拆除,2017年至今地块为空地。

地块四至范围:地块东至农田,南至住宅,西至温大线,北至村内道路,地块面积为2428m2。地块周边情况:地块外东侧为农田;南侧为住宅和空地;西侧为温大线,隔路为农田和住宅;北侧为村内道路和温大线,隔路为住宅。

地块历史上企业的生产活动有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为了解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本地块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三、初步采样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采样时间为2025年6月4日-6月7日。

采样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4个,含对照点1个,检测项目包括GB 36600-2018表1中45项,包含7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项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项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另加测pH、石油烃(C10-C40)。

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4个,含对照点1个,检测项目包括pH、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镍、石油烃(C10-C40)、VOCs(27项)、SVOCs(11项)。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8项(不含pH值),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锡、石油烃(C10-C40)、苯乙烯。对检出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并与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可知,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苯乙烯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总硬度、锰、钠、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硝基苯、砷、石油烃(C10-C40)、挥发酚、镉、铅、耗氧量、色度,其中pH、总硬度、钠、溶解性总固体、氟化物、硫酸盐、氯化物、氨氮、硝基苯、砷、挥发酚、镉、铅、耗氧量、色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之内,锰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超标污染物锰为毒理学指标,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 号),需启动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评估结果显示,地块地下水中锰的非致癌危害商属于人体可接受水平。

四、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本次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含量均低于“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进行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