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温岭市泽国镇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
地块面积:总面积为9933.4m2,ZG170505地块面积为5979.15m2,ZG170504地块(局部)面积为3954.25m2
地理位置:温岭市泽国镇牧西村百步桥河东侧,牧西后江河北侧
地块中心经纬度:ZG170505地块:E121.338611°,N28.471819°;ZG170504地块(局部):E121.339099°,N28.471632°
地块四周:ZG170505地块东至荒地、住宅,南至荒地,西至荒地、住宅和河流,北至河流;ZG170504地块(局部)东至荒地,南至住宅,西至荒地、住宅,北至荒地。(合并调查范围东至荒地,南至荒地、住宅,西至荒地、住宅和河流,北至河流、荒地。
土地使用权人:温岭市泽国镇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土地现状:旱地、草地、工业用地、农村宅基地、城镇村道路用地、河流水面
土地未来规划: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调查缘由:根据《温岭市泽国镇ZG17单元05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中所列居住用地(代码07),属敏感用地,根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第二章第七条,用途变更为敏感用地的甲类地块,责任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标准。
在此背景下,温岭市泽国镇牧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温岭绿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地块进行了踏勘,收集地块历史用地资料和地块周边企业相关资料,在此基础上确定了本地块土壤、地下水、地表水和底泥监测采样点位和监测方案,本地块于2025年6月3日至7月14日进行了采样,并依据采样检测结果,编制完成《温岭市泽国镇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及历史影像,本项目地块1960年以前,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为农田和住宅,农田部分主要种植水稻;1998年,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内新增部分居民住宅,南侧建有纸箱厂;2009年,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北侧居民住宅部分建有机械加工厂;2012年,ZG170505地块内西侧建有机械加工厂,南侧建有养狗场地;2015年,ZG170505地块北侧部分居民住宅拆除;2016年,ZG170505地块北侧机械加工厂拆除中,南侧纸箱厂因河道建设拆除;2017年,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北侧机械加工厂拆除;当前ZG170505地块主要为农田、居民住宅、河流、机械加工厂、养狗场地,ZG170504地块(局部)无明显变化,住宅区地面硬化良好;其余区域为农田和荒地。
地块周边情况:地块东侧为住宅和金明包装;南侧为住宅及牧西后江河,隔住宅为工业区;西侧为住宅、百步桥河,隔河道为林地、农田和住宅;北侧为百步桥河、住宅、林地、荒地和水塘。
根据本地块内及周边企业生产活动进行调查分析有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本地块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项目共采集地块内土壤柱状样点位9个,底泥样品1个,共计样品37个(不包含平行样),土壤样品分析检测项目为pH值、重金属和无机物7项(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VOCs(《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27项)、SVOCs(《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11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本项目共采集地块内地下水样品6个(不包含平行样)。检测项目为:色度、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挥发性酚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Metals13(铁、锰、铜、锌、铝、钠、汞、砷、硒、镉、六价铬、铅、镍)、VOCs(《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27项)、SVOCs(《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11项)、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本项目共布设1个地表水监测点位,采集地表水样品数1个,检测项目包括pH值、溶解氧、高锰酸钾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性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
根据样品检测分析结果:
(一)土壤检测结果: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11项(不含pH值),分别为砷、镉、铜、铅、汞、镍、甲苯、苯乙烯、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对检出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并与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可知,砷、镉、铜、铅、汞、镍、甲苯、苯乙烯、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二)地下水检测结果:本次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值、色度、浑浊度、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硫酸盐、氯化物、耗氧量、氨氮、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铁、锰、钠、砷、镉、锌、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其中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挥发酚、硫酸盐、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耗氧量、铁、锰、钠、砷、镉、锌、镍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之内,色度、浑浊度、氯化物、氨氮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范围。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符合《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根据本区域地下水利用情况可知,本地块及周边区域不涉及地下水饮用水源地(在用、备用、应急、规划水源)补给径流区和保护区。地下水检出污染物中毒理学指标(参照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和《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环办土壤函﹝2019﹞770号))有硝酸盐氮、氟化物、碘化物、锰、砷、镉,其检出浓度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范围内,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范围的色度、浑浊度、氯化物、氨氮不属于有毒有害物质指标,无需启动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三)地表水检测结果:本次地表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以氮计)、总磷、总氮、氟化物、挥发酚、砷、锌。总氮不进行评价,其余所有检出指标均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范围之内。
(四)底泥检测结果:底泥检出污染物为pH值、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砷、镉、铜、铅、汞、镍、石油烃(C10-C40)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
四、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温岭市泽国镇ZG170505地块、ZG170504地块(局部)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用途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以用于“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满足“070102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的用途要求,无需启动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