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温岭市箬横镇常乐村村庄规划(2023-2035)D组团局部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6-02-12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温岭市箬横镇常乐村村庄规划(2023-2035D组团局部地块

地块占地面积:30097m2

地理位置:温岭市人民南路以南、横东线以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田、住宅、池塘

未来规划:居住用地07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4.2工作程序的有关规定,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中,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可不进行现场采样分析。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根据对本地块历史及现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地块现状为农田、池塘住宅。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畜禽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贮存或输送;不涉及生态环境污染事故、废水排放、固体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倾倒或填埋;现场检查及踏勘表明不存在土壤、地下水污染迹象故地块内无明显污染源地块周边历史存在一家家庭作坊,主要为铁件机加工,对本地块影响较小,地块周边1km范围内不存在重点行业企业,故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

为进一步保证调查结果,排除不确定因素,本次勘察中辅以表层土检测来协助判断地块污染状况,检测结果表明检出污染物均低于相应筛选值范围证明本项目地块非污染地块。结合地块及周边历史现状调查、人员访谈、土壤检测数据,依据《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浙环发【202447号),参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综合考虑可判定地块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质量标准。

综上所述,根据本次对温岭市箬横镇常乐村村庄规划(2023-2035D组团局部地块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勘查和人员访谈、土壤采样工作得出的结论,对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浙环发〔202447号)中调查要求,温岭市箬横镇常乐村村庄规划(2023-2035D组团局部地块及周围区域的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地块情况说明并辅以表层土检测。本报告认为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现状可接受,可在第一阶段调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开发利用,满足“居住用地”的用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