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仙居县皤滩古街南侧地块一、地块二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公示)

2026-03-02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仙居县皤滩古街南侧地块一、地块二 

地块占地面积:地块一面积为 5789m2,地块二面积为 9494m2,总面积为 15283m2 

地理位置:仙居县皤滩古街南侧 

地块中心坐标:地块一中心坐标为 E120.533548°N28.742295°;地块二中心坐标 E120.535544°N28.743179° 

四至范围:地块一东至皤滩古街,南至住宅,西至空地,北至皤滩古街;地块二东 至皤万线(道路),南至住宅,西至皤滩古街,北至皤滩古街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农村宅基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未来规划:文化用地(0803)兼容商业用地(0901) 

项目由来:根据《皤滩古街南侧地块详细规划》规划要求,本项目地块规划为文化用地(0803)兼容商业用地(0901),属于《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 号)中所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代码 0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中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 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又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附件 1本次调查地块用途变更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符合甲类地块污染调查启动条件, 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在此背景下,温岭绿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承接了仙居县皤滩古街南侧地块一、地块二土壤污 染状况初步调查项目,编制调查报告以期为有关部门掌握地块环境状况,合理开发提供决策依据。 

二、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现场调查,地块历史至今为住宅(部分商住两用),地块周边主要为住宅、空地、道路,地块内及周边均不涉及工业企业或家庭作坊。地块内居民生活及商业活动可能对地块产生污染影响。对照《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第十五条内容进行分析,由于本项目地块无法满足“属于甲类地块且原用途为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条件,故无法在第一阶段结束调查。考虑地块历史和周边居民生活及商业活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存在影响,根据前期对地块特征污染物的识别,需进一步对地块开展采样分析工作,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因此,为了解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现状,本地块进入第二阶段调查,确定污染物种类、浓度及分布。 

三、初步采样调查 

本次调查地块内设置土壤点位 12 个,地下水点位 6 个,对照点引用《皤滩古镇北A 地块详细规划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SDZ/WDZ 点位的检测数据。 委托温州中一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至现场进行采样检测,土壤检测因子为GB 36600-2018 1 45 项,包含7 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 铅、汞、镍)、27 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物)、11 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另加测pH。地下水检测因子为GB 36600-2018 1 45 项,包含7 项重金属和无机物基本项目(砷、镉、六价铬、铜、铅、汞、镍)、27 VOCs(挥发性有机污染 物)、11 SVOCs(半挥发性有机污物);GB 14848 1 常规35 项指标(除微生 物及放射性指标)。地块内土壤样品中检出污染物6 项(不含pH 值),分别为总砷、镉、铜、铅、总 汞、镍。对检出污染物含量进行统计并与筛选值进行对比分析可知,总砷、镉、铜、铅、总汞、镍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pH 值与对照点相比无明显差异。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检出污染物为pH 值、色度、浊度、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根、氯离子、耗氧量、氨氮、硝酸根(以 N 计)、氟离子、碘化物、 钠、铝,其中 pH 值、色度、总硬度、溶解性固体总量、硫酸根、氯离子、耗氧量、氨 氮、硝酸根(以 N 计)、氟离子、碘化物、钠、铝均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范围之内,浊度、肉眼可见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超标指标不属于有毒有害指标,故本项目无需进行地下水健康风险评估。

四、初步调查结论 

本地块环境质量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的开发建设要求,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详细调查工作,可直接用于文化用地(0803)兼容商业用地(0901)的开发利用。